北京市混凝土行業誠實守信自律準則
(市場行為)
為規范協會會員的市場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逐步建立、完善“公平、規范、健康、有序”的市場秩序,保證預拌混凝土質量,保障首都建設工程質量,維護行業和會員企業的正當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北京市混凝土協會提出《北京市混凝土行業誠實守信自律準則(市場行為)》(以下簡稱“誠實守信自律準則”),經2016年6月29日會員大會通過,各會員企業遵照執行。
一、依法依規。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做到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
二、誠實守信。在企業經營活動中,講信用、講信譽、守承諾;不弄虛作假、不欺騙隱瞞,共同維護行業信譽和企業正當利益。
三、遵章守則。遵守協會章程,履行相應職責,執行協會各項決定、規定。
四、嚴格執行《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范企業的市場行為。
1、簽訂合同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2、嚴格執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關于發布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京建法[2014]24號)規定,堅持使用市工商局、市住建委聯合監制的《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示范合同文本。
3、自覺抵制合同中有違公平競爭原則的“霸王條款”,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
4、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杜絕陰陽合同;
5、堅持第一合同制原則,不接手半截子工程。因供需雙方出現爭議,未得到解決時,其他會員企業不得參與、接手半截子工程,更不得未簽合同先供貨。
6、嚴格執行《通知》規定,不以低于“質量控制價”的價格供應預拌混凝土;
7、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8、不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相互詆毀、惡意競爭。
9、不得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詆毀他人、虛假舉報
五、堅持自律、接受他律、主動律他。
1、會員企業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溝通、相互監督,自覺做到自律、他律、律他,發現其他企業有違反誠實守信自律準則的行為,及時向協會舉報。
2、協會常務理事單位作為協會骨干、帶頭人,對市場秩序凈化、行業健康發展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充分發揮表率作用。一是要積極宣傳誠實守信自律準則,自覺承擔起社會責任和行業帶頭人的責任;二是要堅決執行誠實守信自律準則,自覺高標準、嚴要求;三是要在自律的基礎上,接受他律,主動律他。
3、所有舉報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協會的專用郵箱,地址為:[email protected]。(此郵箱專人管理,嚴格為舉報企業保密)
六、對違反準則會員企業的處理規定。
誠實守信,自律是基礎,對違反本自律準則的會員企業,協會按以下程序和辦法予以處理。
1、協會組成由協會(日常機構)、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會員代表單位指定領導參加的自律準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誠實守信自律準則的宣傳、表彰、監督執行和違反準則的查處。
2、協會接到舉報,由領導小組及時協調核實工作,并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建議組織查處,查處情況及時反饋。
3、協會網站、雜志等媒體設立專欄,即時發布誠實守信自律準則執行過程中的通報、通告等實時信息。主要有:
⑴對執行誠實守信自律準則好的企業予以表揚,好的做法、經驗予以宣傳;
⑵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內容等的通告;
⑶執行第一合同制過程中,供需雙方發生經濟、質量、安全等糾紛情況通告;
⑷違反誠實守信自律準則的企業、行為及處理情況;
⑸其他需發布的信息。
4、對查實有違反“質量控制價”、“合同示范文本”行為的企業,協會將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在協會開展的行業誠信評價中,不得進入誠實守信企業名錄;
⑵不推薦參加國家和北京市的各種先進(優秀)企業的評選;
⑶依據《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預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薦目錄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
——已入圍當年度“推薦目錄”的,清出推薦目錄,下一年度不得申報;
——未入圍當年度“推薦目錄”的,有違反規定的記錄,下一年度不得申報;
⑷協會常務理事、理事違反規定,經查證屬實,自動退出常務理事、理事。
凡會員違反規定,查證屬實,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會員資格。
⑸所有違反自律準則的企業、行為和處理結果在協會網站、雜志等相關媒體上予以公布。
七、獎勵。
依據《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舉報其他站點有違反自律準則行為查實的,該企業在下一年度的申報中,予以加分獎勵。
對關心、支持行業健康發展和協會工作,帶頭、自覺履行誠實守信自律準則,企業管理優秀、行業有示范效應,并勇于擔當、主動舉報、抵制違反準則行為的會員企業,給予如下獎勵:在誠信評價、優秀企業推介和評選、保障性安居工程預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薦目錄等活動中給予優先考慮,并推選為協會領導機構成員,有突出貢獻的建議政府主管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北京市混凝土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