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北京住建委在北京建設網站上發布了“關于對《關于增加‘7天混凝土試件見證檢測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http://www.bjjs.gov.cn/tabid/662/InfoID/92873/frtid/1192/Default.aspx),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北京住建委針對公眾提出的相關意見召開了專題研究會,現將主要情況反饋如下:
一、關于《通知》的執行日期和范圍
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時有網友認為,《通知》非常及時,但鑒于當前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緊迫性,應該對在施工程就實行這一制度,并且越早越好。大家討論認為這一意見提得很好,已將原文第一條做了相應更改。
二、關于對7天標準養護混凝土試件不合格的處置
關于預警制度具體落實的意見。會議認為,《通知》提出的是一項預警制度,當出現問題時,能否及時發現和處置就成為關鍵環節。應明確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監理)單位設專人登陸“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信息網”查詢、處理檢測結果,對發現的檢測結果不合格情況責成工程參建各方依照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進行處理。
三、關于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報
對于不合格情況上報應明確部門的意見。會議認為,原文對檢測機構不合格情況的上報、相關協會對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報沒有明確具體部門,不利于工作的開展。現已將上報部門統一改為“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機構”。
四、關于見證取樣和送檢增加的檢測試驗費用等問題
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時有網友認為,《通知》應對工作增加的費用予以說明。會議認為,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見證取樣和送檢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京建質〔2009〕289號)中第十五條“因見證取樣和送檢增加的檢測試驗費用計入工程造價;增加的監理人工費用在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中予以調整。”已經做出了規定,《通知》中不必再重復。
其他還有一些意見認為應該對試塊的見證、制作、養護、運輸等的細節作出規定,會議認為,這些意見在行業標準或規范性文件中已有明確條文,本通知不必贅述。
五、關于混凝土7天強度的確定值
有網友意見認為,應對7天強度應達到設計強度的最低值加以明確。會議討論認為,鑒于混凝土材料組成的復雜性、自然條件的影響和現實的技術水平,現在不能統一給出應達到的最低比例。之前舉行的專家會上,大家也一致反對,專家們認為應當由預拌混凝土企業根據每一配合比形成的強度曲線確定7天強度,而不應統一規定。
對文件執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對征求意見中有些存在爭議的問題,我們將在執行中不斷總結經驗,廣泛汲取業內意見,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進。
在此,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