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官網報道,近日,媒體刊發《合肥一地鐵施工單位人員阻撓環保執法 已被清退》阻撓環境執法的報道。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迅速調度核實有關情況,督促當地有關部門依法嚴懲惡意違法排污行為。
其中,《合肥一地鐵施工單位人員阻撓環保執法 已被清退》報道稱,合肥市軌道交通5號線1標段徽州大道站建設工地分別于2017年12月9日和2018年3月13日兩次發生阻撓環保執法的事件,且該工地存在土方、物料未按要求苫蓋,場區部分道路灑水不及時,揚塵較大,車輛沖洗設施損壞等環境違法行為。合肥市軌道交通公司將不配合檢查的領工員和監理員予以清退。該報道引起網民密切關注。
同時,合肥市環保局主要負責同志立即約談了市軌道公司主要負責人,表示要對事件責任人嚴肅處理;包河區環保局對建設單位阻撓執法進行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98條,對該建設單位處罰4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對建設單位處罰10萬元,目前14萬元罰金已經處罰到位。合肥市城鄉建委以未按要求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對建設單位處以罰款4萬元。
合肥市軌道公司總經理作書面深刻檢討。市軌道公司建設事業部5號線工程處處長給予記大過處分。
合肥市軌道公司對5號線土建1標聯合體項目部通報批評,并處違約金20萬元;對投標項目經理通報批評,并處罰1萬元。對5號線土建監理1標監理公司項目部通報批評,并處違約金20萬元;對項目總監通報批評,并處罰5000元。對5號線土建1標業主代表調離原崗位,通報批評。
建設單位也對合肥地鐵5號線土建施工總承包1標段項目經理部罰款50萬元,扣除項目經理部領導班子成員3月份工資和全員3月份績效工資。項目負責人在全公司通報批評,降為項目副經理。項目書記在全公司通報批評,降為項目副書記。項目副經理調離合肥地鐵項目部,并降為江門路面項目普通職員?;罩荽蟮勒旧a負責人予以撤職處分,進入企業下崗中心,且2年內不得任用。領工員及門衛予以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