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召開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2 年 7 月 12 日 10:30 時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新疆阿克蘇林園公司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采用現場投票方式
4、會議召集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副董事長楊萬川
6、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共 4 人 , 代 表 股 份 223,977,992 股,占公司股本總數 689,395,043 股的 32.49%。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議案的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網站 上的《青松建化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及《青松建化關于撤銷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部分議案的公告》。
會議審議表決情況如下:
1、經表決,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于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2、經表決,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于為阿克蘇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3、經表決,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于汪天仁先生辭去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
4、經表決,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于補選任勇先生為公司董事的議案》。
四、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中倫律師事務所邱猛律師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該所律師認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 格、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規則》及《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 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中倫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2 年 7 月 12 日 10:30 時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新疆阿克蘇林園公司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采用現場投票方式
4、會議召集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副董事長楊萬川
6、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共 4 人 , 代 表 股 份 223,977,992 股,占公司股本總數 689,395,043 股的 32.49%。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議案的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網站 上的《青松建化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及《青松建化關于撤銷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部分議案的公告》。
會議審議表決情況如下:
1、經表決,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于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2、經表決,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于為阿克蘇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3、經表決,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于汪天仁先生辭去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
4、經表決,223,977,992 股同意,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于補選任勇先生為公司董事的議案》。
四、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中倫律師事務所邱猛律師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該所律師認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 格、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規則》及《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 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中倫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