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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規定施工現場不得用袋裝水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2-06-27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今晚報
核心提示:天津規定施工現場不得用袋裝水泥
  6月26日上午,天津市舉行建筑節約能源條例宣傳貫徹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天津市建筑節約能源條例將于7月1日起施行,屆時新建筑施工現場不得使用袋裝水泥。

  根據條例,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熱水和照明等,應當優先采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項目,不得使用以黏土為原料制成的墻體材料和砌筑材料,不得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不得使用袋裝水泥。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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