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召開實施“司法授信”制度新聞發布會。會上,中聯重科等5家單位被列為岳麓區人民法院轄區內首批試點單位,岳麓區人民法院向試點單位頒發了《司法授信書》,中聯重科獲得300萬元的最高“司法授信”額度。
“司法授信”制度是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系統的首創制度。它是法院對轄區內實力雄厚、經濟活躍、信譽度良好的重點企業經嚴格審核誠信度及經營狀況,并由企業提供足額擔保后,依法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的制度。被授信的企業涉及經濟訴訟時,只要在司法授信有效期和授信額度內,將不被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財產保全措施;當其申請財產保全措施時,也無須另行提供財產擔保。
“司法授信”制度,是以誠信為基礎,建立起法院與企業間的互信機制,有利于降低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率,維護企業的正常經營和外部形象,促進經濟糾紛的良性解決,切實保障涉訴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