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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綠色建材”定義的演進看產業發展軌跡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2-26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建材報 韓超
核心提示:“天下大事必作于細”,唯有細節,能定成敗。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沒有一個行業是一條竿子能插到底的;不同地區也不存在同一標準皆能實用的情況。如果“胡子眉毛一起抓”,最后結果往往是“事事抓不好,樣樣無頭緒”,而如果分門別類門,有針對性地制定各自的規章制度、管理方法,往往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綠色建材的發展過程中,其定義決定著它今后發展的方向,更是在綠色建材大浪潮中最為引人矚目的一點,可以說,綠色建材的定義是萬千綠色建材發展中最為引人注意的那一點紅。


人類追求發展的需求和地球資源的有限供給是永恒的矛盾,解決好“天育物有時,地生財有限,而人之欲無極”的矛盾,人與自然才能和諧發展,人類才能永續生存。


為此,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把“綠色發展”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十三五”時期,我們必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建材行業在“綠色發展”的大背景下,如何符合時代要求,順勢發展,是建材行業面臨的一次時代“國考”,其嚴峻性前所未有。


要取得考試的好成績,拿到考試“大綱”很重要。按照“大綱”準備,才可目標明確,事半功倍。


“因需而制,因勢而定”


行業的需求就是主管部門重點開展的工作。2013年3月,工信部原材料司會同科技司首次給出了“綠色建材”的定義——應是在全生命周期內可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和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本質更安全、使用更便利,具有“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特征的建材產品。


“綠色建材”的首次定義,如同航海中的燈塔,為迷茫行進中的建材企業指明了前進方向。


2015年8月31日,工信部、住建部聯合下發《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中確定了“綠色建材”的新定義:是指在全生命期內減少對自然資源消耗和生態環境影響,具有“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特征的建材產品。


新舊定義如同孿生兄弟,長相相差無幾。但仔細分析,卻又不大相同,細微的變化之處卻是字字珠璣。


首先,原定義中的“綠色建材應是”在新定義變成了“綠色建材是指”。“應是”給人以拿不準,說法不確定之感,而后者卻是言語肯定、無可爭辯之感。


其次,原定義中的“全生命周期”在新定義中改成了“全生命期”。去掉“周”字,反映出行業主管部門對綠色建材的綠色時間進行了“加長”,綠色的概念不僅要體現在使用的周期內,而是在全生命期。


第三,原定義中的“可減少”在新定義中直接改為“減少”。態度更加明確,語氣更加強烈,表明了主管部門的決心和態度。


第四,原定義中的“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和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 改成了“減少對自然資源消耗和生態環境影響”。其中, 自然資源比天然資源范圍更加廣泛,“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改為“減少對自然資源消耗”,突出了對自然環境的保護;“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改為“減少對生態環境影響”,從要求程度上的減輕,到要求數量上的減少,可見要求更加嚴厲,充分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國家意志。


另外,原定義中“本質更安全、使用更便利”一詞在新定義中被刪除,直接體現為“安全,便利”。修飾詞的減少,體現了對綠色建材產品在安全、便利方面更為全面的要求。


新定義既緊扣國家政策,又體現了人民意志,可謂“因需而制,應勢而定”。


“新趨勢”要引領“新行動”


綠色建材的發展一定要在全生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具有“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的特征。


其中的節能不僅包括生產環節的能源、資源消耗達標,還應包括使用環節建筑能耗達標。


“減排”包含三個層面的內容:一是在生產環節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減少;二是在使用環節不僅自身減少還幫助建筑物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緩慢釋放;三是能更好地保障生命健康。


“安全”則是指在生產環節安全隱患最少,產品本身安全度和耐久性提高,在施工過程中不產生次生的不安全因素,在使用環節幫助提升建筑物防災減災水平和延長使用壽命。


“便利”是指生產環節環境舒適、施工環節使用便利,回收便捷等方面。


“可循環”是對綠色建材二次利用的要求,指生產環節可以最大限度地無害化消納產業廢棄物,廢棄處置環節無毒無害易回收、便于資源化再利用。


新定義帶來新趨勢,新趨勢引領新行動。


我們要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支持現有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高綠色制造水平。推廣應用建材行業節能減排共性技術,優先支持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引導北方采暖區水泥企業在冬季供暖期開展錯峰生產,節能減排,減少霧霾。


我們要強化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支持利用城市周邊現有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險廢物等,以建筑垃圾處理和再利用為重點,加強再生建材生產技術和工藝研發,提高固體廢棄物消納量和產品質量。


我們要推進兩化融合,發展智能制造,建立綠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統,提高綠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應鏈協同水平。


我們要大力開展綠色建材評價,開展綠色建材星級評價,發布綠色建材產品目錄。


我們要構建綠色建材信息系統,建立綠色建材數據庫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


我們要擴大綠色建材的應用范圍,圍繞綠色建筑需要和建材工業發展方向,開展材料和產品的綠色評價工作。


“大定義”下需“微定義”


建材行業門類眾多;加之我國省份眾多,不同地區,情況也不盡相同。因此,“綠色建材”的定義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顧所有。綠色建材的定義只是個“大定義”,為行業的發展指明了大的方向和大原則。


“天下大事必作于細”,唯有細節,能定成敗。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沒有一個行業是一條竿子能插到底的;不同地區也不存在同一標準皆能實用的情況。如果“胡子眉毛一起抓”,最后結果往往是“事事抓不好,樣樣無頭緒”,而如果分門別類門,有針對性地制定各自的規章制度、管理方法,往往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家族眾多,分布廣泛”的建材行業更是如此,如果不分地域、不分門類,只在大方向上和大原則上的簡單要求,結果總會出現不適應,不協調的現象發生,影響了整體推進的質量和效率。以傳統的水泥和玻璃行業為例,水泥的綠色推進可采取錯峰停窯等方式,玻璃卻不能采取同樣的辦法。


建材行業不同地域、不同門類的產品在取材、加工方式和工藝大都不同,如果僅僅用一個大而全的概念,在方向上給予指導,肯定是收效甚微,達不到預期的目標和要求。


我們應該在“大定義”原則不變的情況下,根據建材行業地域和分類的不同特點,依據他們地域的自然條件、領域的獨特性,分別制定更加細致、更加貼切、更有針對性的 “微定義”。讓這些“微定義”在大定義的引領下,助力建材產業轉型升級。


定義還需“上路完善”


綠色建材的發展僅僅靠定義去推動,顯然不能實現,更需要建材人聯手行動、埋頭實干。


綠色建材發展不可能“畢其功于一日”,需要經歷一個長期而持久的過程。綠色建材的推進,是建材行業的“一場革命”,如同中國的改革,應去走一條從實際出發,循序漸進之路,在前進中探索,在探索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


當年,安徽小崗村農民摁下手印時,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叫法并沒有被明確;廣東小漁村經濟特區試驗時,他們也沒有想到他們的舉動會成為“改革開放”定義的內涵所在……越是石破天驚的大事,開始時越是無聲無息;越是影響很大的事,開始時越無現成的典范可學習。


走路就有可能崴腳,騎車就有可能摔倒。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也有可能會遭遇不曾遇到的巨大打擊,但是“不經歷風雨就不能見到彩虹,沒有渡船的顛簸就看不到對岸的美景”。在這個過程,綠色建材的定義會不斷被完善,內涵不斷被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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