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合肥市長豐縣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為契機,對安徽省協調聯絡組轉辦的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信訪件立行立改,安排責任單位對交辦件進行核實、辦理,確保每一件信訪件及時辦結,著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11月15日,針對中央第三生態環保督察組轉辦信訪件反映,位于水湖鎮S311省道西側的長豐縣豐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環境污染行為。接件后,長豐縣環保局迅速聯合縣住建局、水湖鎮政府開展現場調查。
經查,該公司在生產預拌混凝土過程中,未采取有效降塵措施,造成廠區及附近場所揚塵污染。11月16日,長豐縣住建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11月17日,下達了《執法檢查意見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同時安排揚塵監測,并于11月21日將整改報告報長豐縣住建局。11月20日,長豐縣住建局督查發現,該公司已停產整改,并對廠區內路面進行了沖洗保潔。
據了解,截至11月20日,長豐縣共收到中央第三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轉辦信訪件18件,其中,不屬實4件。目前已責令整改12件,立案處罰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