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2015年底,海南省瓊海市開啟了“治砂運動”。2016年12月以來,瓊海市共查處、取締非法采砂點70個,非法堆點113個;銷毀非法采砂船只285艘,查扣鏟車12部、運輸車輛40輛;注銷或變更72張涉及河砂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
在“治砂運動”啟動的同時,瓊海市將河道砂石開采權收歸國有。為鞏固“治砂運動”成果,瓊海市綜合治理采砂工作小組開始實行“一把手”工程并出臺了名為“采砂管理新模式”的“五個統(tǒng)一”政策。2018年10月,瓊海市又出臺《瓊海市項目建設施工單位用砂暫行規(guī)定》和《瓊海市市民建設用砂暫行規(guī)定》。
然而,近期有媒體發(fā)表《瓊海市“治砂經驗”帶來的后果和反思》一文,對瓊海市河砂的管理模式產生“質疑”,認為當地相關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擾亂了全市建筑用砂市場。
《瓊海市“治砂經驗”帶來的后果和反思》原文(略有刪節(jié))
據報道,15年11月,瓊海市城市投資建設有限公司被政府指定為萬泉河河道唯一疏浚業(yè)主單位。截至2016年5月27日,疏浚河砂總量為22萬立方米,銷售總額1460萬元,扣除其他費用,上交財政1034萬元。
報道在互聯(lián)網上傳播后,隨即遭到網友質疑,“怎么算的?每個點平均每天2500立方米。六個點合計每天15000立方。半年時間180天總計開采量是200多萬立方米。財政收入才1000多萬。財政每立方米都收不到5元,采砂總量是200多萬立方米,卻報道總量是22萬立方米,另外200多萬立方米去哪了?”回答他的是市城投公司所稱的,電閃雷鳴、暴風驟雨般的瓊海式“治砂運動”。
2016年12月以來,瓊海市共查處、取締非法采砂點70個,非法堆點113個;銷毀非法采砂船只285艘,查扣鏟車12部、運輸車輛40輛;注銷或變更72張涉及河砂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
在“治砂運動”啟動的同時,瓊海市單方廢除公開招投標、已經出讓給其他企業(yè)的萬泉河砂場采礦權,宣布將其收歸國有。然后,行政指定市城投公司作為全市河道疏浚采砂和銷售唯一合法單位。對此,市城投公司負責人說:“也是從這一天算起,一套新的合法采砂秩序得以建立。萬泉河上非法盜采河砂的毒瘤被正式鏟除。”
有人表示,一波又一波的政府“治砂運動”,猶摧枯拉朽蕩平了瓊海市范圍內存在多年的合法與非法采砂業(yè)者,把臟水和孩子一同潑了出去。讓市城投公司瞬間擁有無數企業(yè)夢寐以求的“營商環(huán)境”,其代價是,全市72家涉及河砂的民營企業(yè)集體下崗。
不僅如此,為鞏固“治砂運動”成果,由瓊海市黨政領導共同擔任組長的市綜合治理采砂工作領導小組在實行“一把手”工程,“市級主導、部門聯(lián)合、屬地管理、層層參與”的同時,出臺“五個統(tǒng)一”政策,各級各部門圍繞“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經營、統(tǒng)一運輸、統(tǒng)一堆放、統(tǒng)一使用”成立相應機構,名為“采砂管理新模式”、“不斷提高各級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精細化水平”,實為舉全市行政之力為市城投公司獨家采砂壟斷地位“保駕護航”。
瓊海市城投公司除了報道的河砂產供新模式,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勢頭,保障了建設項目用砂正常供應,兩年累計為市級財政新增收入2.46億元的政績外。還有沒有報道的,包括以河砂抵消與陵水縣的財政借款、或解決其他政府債務等等潛在“好處”。這難道就是所謂的瓊海“治砂經驗”?
對于近兩年猖獗的非法采砂,瓊海市在打擊非法采砂的同時,把當地涉及河砂的72家民營企業(yè)“一鍋端”,以行政手段“消滅”了全市的砂料行業(yè)和市場,又以行政手段為一家企業(yè)壟斷采砂和銷售“保駕護航”,是否有意曲解了省長對維護海南砂料市場健康發(fā)展的指示精神?
更嚴重的是,濫用政府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對于招投標制度,帶頭不講誠信守契約,“新官不理舊賬”;對企業(yè)不是依法依規(guī)監(jiān)管,重視合理訴求、加強幫扶指導,處置措施簡單粗暴、一關了之。
據報道,海南省物價局在對瓊海市河砂銷售價格和運輸管理情況進行調查中發(fā)現,瓊海市交通運輸局在對重點項目、混凝土攪拌站等用砂企業(yè)調度運砂車輛時,只安排該局管理的專用運砂車輛運砂,不允許其他社會車輛參與運砂;用砂企業(yè)也不能使用自備車輛運砂。同時,還指定了某運輸公司作為運砂車輛運費結算企業(yè)。
憑什么破壞市場公平交易?憑得就是市委、市政府出臺的“五個統(tǒng)一”中的“統(tǒng)一運輸”。這只是被發(fā)現的一例,“五個統(tǒng)一”其他的“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經營、統(tǒng)一堆放、統(tǒng)一使用”涉及到的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執(zhí)行情況如何?背后是否還有更大的腐敗黑洞?令人擔憂。
2018年10月,瓊海市又出臺了新的行政許可,名為《瓊海市項目建設施工單位用砂暫行規(guī)定》和《瓊海市市民建設用砂暫行規(guī)定》,不厭其煩地設置了一整套詳細的對企業(yè)和市民購買河砂必須報審、報批的流程。他們把以行政命令指揮市場的行政行為推向了極致。
以群眾建設或生活用河砂為例。建設房屋,要提前準備好政府同意你建房的文件,去鄉(xiāng)鎮(zhèn)府審批,再拿審批單去排隊交錢等砂場的通知,沒有其他選項。如果你想快一點,要么找“關系”,要么多花錢給“中介”;如果你是維修房屋,比如改造衛(wèi)生間,你只能通過黑市購買。其行政管制用砂需求之嚴,到了經營戶孵化豆苗、農村香爐用砂都只能通過黑市購買的程度。以致在瓊海市的街巷茶坊,只要有人提及河砂便怨聲一片。
有網友評論,采砂亂象應當嚴管,但供給端出問題,卻從控制需求端的方式解決,這種極端計劃經濟思路,似乎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向背道。
2016年5月,瓊海市城投公司以疏浚河道采砂銷售的方式,上交市財政1034萬元。2019年1月,瓊海市城投公司行使市水務局的行政職能,自己掏腰包花費近千萬元以公開招投標方式邀請其他公司疏浚河道。標書顯示,疏浚量60萬立方米,以瓊海市政府批準河砂市場價每立方米150元計算,價值9000萬元。海南省水利水電建設工程公司以8826000元的報價中標,得出此次疏浚河道采砂每立方米成本14.71元。成本不到15元的河砂賣到150元,還要憑票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