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縣人民政府近日發布《關于在城市規劃區內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通告,規定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為預拌混凝土行政主管部門,縣推廣使用散裝水泥辦公室為預拌混凝土日常管理機構,負責管理、監督。
《通告》規定在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工業園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符合條件的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城市規劃區內按規定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在上報計劃、編制概算、確定投資、編制預算時應當將使用預拌混凝土作為必要條件,建設單位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說明建設工程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工程管理機構在實施監理中發現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未使用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凡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個人),應當使用而不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在建工程,執法機構應責令限期改正。
《通告》還對違反《條例》行為作處罰規定:未按規定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筑工程,由主管部門責令限其改正,并對建設單位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處以100元罰款或者按使用袋裝水泥量每噸處以300元罰款。責任屬于施工單位的,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混凝土生產企業及水泥制品生產企業使用袋裝水泥的,由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限期補繳專項基金,并按使用袋裝水泥的數量每噸處以300元罰款;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擅自設立預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點)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依法查處。
《通告》另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允許現場攪拌混凝土:凡建設工程項目混凝土累計使用總量在500立方米以下或者一次性使用混凝土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建設工程。使用特殊水泥因本縣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無法生產的;因交通不便,預拌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和輸送泵無法到達施工現場的。另需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施工企業應采取有效防塵、防噪音及廢水的排放措施。
《通告》規定在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工業園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符合條件的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城市規劃區內按規定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在上報計劃、編制概算、確定投資、編制預算時應當將使用預拌混凝土作為必要條件,建設單位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說明建設工程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工程管理機構在實施監理中發現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未使用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凡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個人),應當使用而不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在建工程,執法機構應責令限期改正。
《通告》還對違反《條例》行為作處罰規定:未按規定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筑工程,由主管部門責令限其改正,并對建設單位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處以100元罰款或者按使用袋裝水泥量每噸處以300元罰款。責任屬于施工單位的,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混凝土生產企業及水泥制品生產企業使用袋裝水泥的,由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限期補繳專項基金,并按使用袋裝水泥的數量每噸處以300元罰款;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擅自設立預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點)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依法查處。
《通告》另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允許現場攪拌混凝土:凡建設工程項目混凝土累計使用總量在500立方米以下或者一次性使用混凝土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建設工程。使用特殊水泥因本縣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無法生產的;因交通不便,預拌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和輸送泵無法到達施工現場的。另需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施工企業應采取有效防塵、防噪音及廢水的排放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