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13日發布公告顯示,經本公司及控股股東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冀東集團”)自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13日,冀東集團因融資需要存在將其所持本公司5%以上股權進行質押或解除質押行為,具體公告如下:
1、2013年2月4日,冀東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7200萬股質押給浙商銀行天津分行,占公司總股本的5.34%。質押期限為2013年2月4日至質權人申請解除為止。
2、2014年1月14日,解除了于2012年12月27日質押給中誠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的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912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77%。
截至2014年3月13日,冀東集團將累計持有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2200萬股進行質押,占本公司總股本的9.05%。
1、2013年2月4日,冀東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7200萬股質押給浙商銀行天津分行,占公司總股本的5.34%。質押期限為2013年2月4日至質權人申請解除為止。
2、2014年1月14日,解除了于2012年12月27日質押給中誠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的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912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77%。
截至2014年3月13日,冀東集團將累計持有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2200萬股進行質押,占本公司總股本的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