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簡稱亳,古稱“譙城”,安徽省地級市。亳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在此活動,是中華民族古老文化的發祥地之一。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一起發生在毫州的稅案。
2020年中下旬,毫州市稅務局對全市百余家重點稅源企業展開了風險掃描。
在此次行動中共查出32家企業涉及稅收風險。
處在蒙城縣的a公司主營業務是主營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防水材料制造和銷售。
稅務人員對該公司近三年來的稅收數據進行了分析比對,發現該公司2018年度“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中的應稅收入19901.93萬元被全部列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入。
而“開具其他發票”“未開具發票”收入則均為零。
根據有關規定,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a公司“開具其他發票”“未開具發票”收入均為零則意味著未向個人銷售。
但混凝土廣泛應用于土木工程作業,沒有個人的銷售對象顯然不符實際。
于是稅務人員再對該公司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分析,意外發現了新線索。
該公司無論是從用電量、砂子、水泥的消耗量都與一般公司的同類數據相比有較大的差異。
此外,該公司在18年4月及10月內三項原材料的消耗竟分別高出年平均值8.23%和8.11%。
且稅務人員根據該公司統計的每輛車出車記錄,試著測算其運營收入,發現所得的數據遠高于其18年申報的銷售額20099.42萬元。
也就是說其至少少計收入468萬元。
于是稅務人員決定帶著相關證據約談a公司的負責人。
在向其展示該公司少計收入的相關證據及為其宣講了相關法規,并告知企業的申報數據、開票信息、銷售信息等都已被稅務部門稅收大數據管理系統自動收集比對,一旦發現異常會自動預警。
a公司在了解相關情況后表示愿意配合調查,在稅務人員的幫助下a公司在進行自查后發現確實存在少計自用及銷售給個人用戶未開票銷售收入的情況,涉及金額468.74萬元。
于是a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補繳了稅款22.98萬元、滯納金6.12萬元。
通過以上案例,一起了解一偷稅的定義吧:
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偷稅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1)偽造(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涂改等)、隱匿和擅自銷毀賬簿、會計憑證;
(2)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沖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
(4)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制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等。
以上就是今天的內容,大歐想說企業應當重視稅務管理,在大數據時代下,要想不被發現問題唯有依法依規納稅,千萬別存在任何僥幸的心理。
關于這個案件你了解過嗎?一起評論區聊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