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輛混凝土運輸車有25次時速超過規定上限60千米,最高時速達到83千米。記者昨天從合肥市城鄉建設部門獲悉,創造該“記錄”的安徽中奧混凝土有限公司被扣除安全生產考核分20分。這也是《合肥市混凝土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獎懲暫行辦法》出臺以來,合肥首家被以扣除考核分的形式量化處罰的混凝土企業。
在合肥市城鄉建設部門對安徽中奧混凝土有限公司進行的安全生產督查中,通過調閱車載GPS系統1~2月份車輛行駛數據記錄發現,該企業有14輛混凝土運輸車共25次時速超過60千米,最高時速達到83千米,且督查之日仍未建立日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督查時未查到任何培訓教育記錄。
城鄉建設部門隨即將該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監管期限至6月15日,同時扣除該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分20分,并將扣分情況書面告知該企業。根據規定,混凝土車輛違反交規一次扣企業5分,累計3次以上,扣20分;企業考核周期一年,考核項目總分值100分,凡考核分數低于60分的企業,結果就為不合格,要接受嚴厲處罰。
在合肥市城鄉建設部門對安徽中奧混凝土有限公司進行的安全生產督查中,通過調閱車載GPS系統1~2月份車輛行駛數據記錄發現,該企業有14輛混凝土運輸車共25次時速超過60千米,最高時速達到83千米,且督查之日仍未建立日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督查時未查到任何培訓教育記錄。
城鄉建設部門隨即將該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監管期限至6月15日,同時扣除該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分20分,并將扣分情況書面告知該企業。根據規定,混凝土車輛違反交規一次扣企業5分,累計3次以上,扣20分;企業考核周期一年,考核項目總分值100分,凡考核分數低于60分的企業,結果就為不合格,要接受嚴厲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