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平涼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靜寧虹橋混凝土有限公司偷稅案件。
經查,2021年至2024年,靜寧虹橋混凝土有限公司利用“不簽合同、不開發票”的方式隱匿收入,偽造虛假水泥入庫單,虛列采購成本,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235.65萬元。2025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平涼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靜寧虹橋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12.4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國家稅務總局平涼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賬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屬于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偷稅行為。稅務機關將持續聚焦重點行業稅收監管,加大數據分析和精準核查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稅收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稅收營商環境,引導企業規范經營。
















